名门艳旅_正文 第217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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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217章 (第3/4页)

br>    慕容雪航又补充道:“统一了号令,那幺接下来就是军法,因为我军各营士兵出身的不同,都互相监视着不敢乱来,这种优良作风继续保留。今后不管到了那里,扰民的事情不许做,不许屠杀俘虏,看着无数的敌人自动地扔掉了手中的兵器,乖乖在那里投降,我们要感化这些俘虏,最好让他们唯我们使用。”

    另外;“在没有主帅和我的命令随意砍伐百姓树木,糟蹋百姓田产,烧毁百姓房屋,偷盗财物者,除归还百姓财物,赔偿百姓损失之外,还要根据情节大小进行惩罚,最少十军棍,最高则为一百军棍!”

    “杀戮百姓,奸妇女,杀戮俘虏和侮俘虏的妇女者,杀无赦!军队中严禁出现割取阵亡将士之首级,妄杀无辜百姓冒充敌人首级之事,违者杀无赦!”

    “军队前进后退子有旗帜金鼓来指挥,没有命令不许私自开口说话,特别是在夜间行军,必须保持队伍的整齐,严禁开口和插队,违反者将严加惩处。”

    “战斗之中,敌人如抛撒金银财宝、布帛兵器,所有士兵不许拣拿和抢夺,因为那是敌人在引诱我军士兵争夺钱财,好趁机逃跑或者反攻。今后如果在战争中遇到敌人抛撒财物,有人胆敢违令贪图钱财,而导致战败,或者使敌人得以逃脱,凡是抢夺财物的士兵,不管是带头的还是跟随的,全部都要斩首!”

    “凡是临阵退缩者,执法队可就地格杀逃兵,允许队长割后退士兵的耳朵,收兵回营之后,凡是没有耳朵者,都要进行审查和清点,弄清情况后将违反军纪者斩首。如果有人纵容属下,眼见有人退缩而不肯割人耳朵,那幺就要连坐并罚,但退缩之人不予追究。”

    “如果伏击敌人,遇到敌人的时候没有及时冲杀的,或者过早冲杀的,领兵的百户就要依照军纪斩首,士兵则要扣其口粮,并要捆绑起来鞭打。如果大队人马看到奇兵和伏兵已经开始冲杀,而不立即响应的,同例。每一队士兵,如果一个士兵奋勇冲杀,而其他人不去相救至使其阵亡,那幺全队都要予以斩首!”

    “凡是冲锋在前的人,一队被围困,而二队不去营救;一百人队被围困,而同一千人队其他各百人队不去营救,至被围困者阵亡,依照军纪斩杀队长、百户、千户。凡是阵亡一人而本队没有斩杀一个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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