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二七一、崽子 (第2/9页)
,就给他吃点剩饭。」 「不要回来也好,少个人吃饭。」 名为莎宾娜的女人不以为然地说,约翰哼笑一声,离开了厨房。 「……约翰的话你听到了。」转身离开厨房前,莎宾娜慵懒地说,「还想饭吃的话就去干活,要是没在时间内处理掉赃车,有你好看的。」 男孩没有回话,女人重重捶了墙一拳,碰的一声,男孩的肩膀一个激灵。 「听到了没有!」 她的怒吼让男孩浑身寒毛直竖,忙着唔唔点头。 「听懂了就快点办事,悄悄出去,别让我看到你那张脏脸!」莎宾娜恶狠狠地威吓,转身离开,直到她的脚步声完全远离,又脏又矮小的男孩才敢从橱柜底下爬出来。 男孩今年十岁,没有名字。 他没有受过教育,没有去过学校,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他和一个名叫约翰的老男人和一个叫莎宾娜的少妇住在一起,两人是一对男女朋友。自从有记忆以来,男孩就与他们一起生活,那两人将地板借给他睡,给他破衣服穿,让他扒点长虫的厨余,他也勉强活到今天。 男孩不太会说话,只能发出一些啊啊唔唔的叫声,或勉强说出几个单词,任谁看见他都要说他是迟缓儿。他身上有各种大大小小莎宾娜和约翰还有约翰的朋友弄出来的伤痕,他们一个心情不好就要拿他解气。几年前,约翰的朋友还曾拿男孩的下体做各种奇怪的实验,在里面入了好几颗大大小小的珠,他为此痛了好几个星期不能上厕所,自此以後,他尽可能把自己搞脏搞臭,动不动就去滚排泄物,跟流浪猫狗混在一起,或好几天不洗澡,这样他们就会被恶心得不想碰他,这才换得了好些时日的安宁。 他的脸上还有一道很深的疤痕,那是他三岁时约翰用小刀割出来的,原因是他跌倒哭叫。自感受到性命的威胁以後,男孩就不再哭泣了,他知道,想活,就得闭嘴。 收到约翰命令,男孩抓起门边的雨伞和破枕头,用爬的爬到外面去,破布衣服又被磨得更烂,他拖着伤腿爬上了车,将枕头垫在屁股下托高自己,拉上车门,转动车钥匙,将雨伞小心翼翼地绑上自己的腿,用伞尖按下他踩不到的油门,熟练地开着赃车离开了。 这间隐密的建筑位於半山腰,由於此地治安奇差无比,山中又有许多凶险恶兽,即使山景旖旎,也极少人往来。山脚是贫民窟,莎宾娜在那里工作,换得一些生活用品。 男孩开着车在失修破败的山间公路行驶,开往深山。 他若不是个处理赃车的高手,约翰和莎宾娜早就把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