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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影,吹口琴给她听,唱动听的歌给 她听。从前他只唱给她听,现在他唱给很多人听,不过就是这么个微妙的区别, 却天差地别了。 那个少年,喜欢穿洁白的衣服,他的人跟心都是纯净的。他笑起来的时候总 是那么好看,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摆弄着自己的衣角,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有 些旧了的白球鞋。 这一切,她想要忘记,她甚至敲打自己的头,可是失忆,她就能忘记吗?不 能,那些少年时代烙上的印记,就算是尘封起来,也还是存在。 向晚觉得胸口闷闷的,一连喝了四五杯酒,包房里越来越吵。女人的娇笑, 男人的高呼,划拳声,觥筹交错。 向晚站起身,突然觉得头痛,再也呆不下去,有种窒息的感觉。 趁没人注意,开门出去。 第十五章衬衫什么时候还我2 尖细的高跟鞋,敲击着大理石的地面。 其实走廊里是铺了地毯的,可是向晚就是喜欢听自己的脚步声,所以她从来 不走地毯,总是走在路的边缘。 萧萧每次见她这样,都说她是怪胎。 后来有一次,萧萧问她,为什么有这样的怪癖。 向晚就说,你没感觉,这样我就不是一个人了么?我的身后就好像有很多人 跟着。 萧萧用眼睛瞟了一眼,向晚的身后,迅速的转过来,拍拍胸口,这简直是恶 寒。 一拐角,就是洗手间。推开一个门,向左走是男,向右走是女。这中间,是 公用的洗手池。 向晚只是想透透气,所以她打开门,进去,找了最里面的一间。 她习惯每次都去最里面的一间,如果那间刚好有人,她就等着,如果那间坏 了,她就换一个楼层,去另一个洗手间。 啪的一声,合上马桶的盖子,向晚蹬了高跟鞋,就坐在上面,接着开始发呆。 哒哒哒,是脚步声。向晚到底是见过猪跑的人,男人的皮鞋和女人的高跟鞋, 在敲击地面的时候有很大的不一样。所以向晚断定,进来的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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