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人物的艳遇_【一个小人物的艳遇】(33-34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一个小人物的艳遇】(33-34章) (第2/14页)



    棍重击,能够把你打得吐血,身上却看不出伤来。再抬头,对面墙上"坦白从宽,

    抗议从严"几个红色的大字很醒目。

    我对这几个大字很是反感。电影里经常听到警察对被抓捕的人说:"你有权

    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在法庭上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请律

    师,并可要求在讯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在讯问的过程中,你可随时要求行使

    这些权利,有权不回答问题或者不作出任何陈述。"这句话出现的频率是如此之

    高,相信几乎每个人都耳熟能详。这也是西方国家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司法实践中

    得出的一套做法。

    但在这里,所谓的"沉默权"是不存在的,讯问中往往也不会有律师在场的。

    对于被带到这里的人来说,你是被推定为有罪的,有罪的人必须坦白,以坦白换

    取宽大。"坦白"就意味着你必须说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认为是一个

    嫌疑人应尽的义务和从宽的出路。对于提问不回答,选择"沉默"的顽固分子来

    说,那就是认罪态度不好,就是拒不交待,意味着你是抗拒的,不配合的,是对

    立的,面临的将是更重的惩罚,或者是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也许就在这样一声声

    威逼或者是痛苦的哀嚎中被炮制出笼了。

    当然,这只是我主观的臆测,因为派出所我是次来,所谓的合法程序我

    没有亲身经历过,不知道厉害。但这国家暴力机关无处不透露出来的森冷威严,

    让我很不舒服,让我惶然,让我焦虑,两个警察把我带进来后,就出去了,没有

    人再理睬我,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过去了,我像被他们遗忘了,房间很小,四围

    的墙壁一次次的向我压来,我压抑而孤单,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盯着对面墙上黑

    洞洞的摄像头,摄像头下方一个小点不时闪着红光的,表明那摄像头一直在工作

    着,我感觉到他们在注视我,感到他们是存在的。我是他们眼中的罪人。

    我想我是多虑了,我所涉及的事情目前来说应该还是治安案件范畴,还没有

    什幺糟糕的迹象表明已经上升到刑事的层面了,这从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被带上

    手铐可以看出。想到这我有些舒了一口气,直到这时我才空出脑子来,意识到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