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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 洛伦兹少尉为何出手偷袭 (第2/3页)
了这一步。 克洛靠的只有自己,十五岁之前在朱莱市国过着和普通人没有多少区别的生活。 十五岁时爷爷去世,为了找宰相报仇,一个人背井离乡,只用了三年时间,创立“帝国解放战线”,拥有了媲美a级游击士的实力,一个人把骑神试炼打到最后。 最开始克洛以“帝国解放战线”首领c的身份对战vii班时,是以一敌三。黎恩踏入中传后也要用“神气合一”这种作弊的能力才能在一对一中取胜。 等黎恩磨练一年半成为教官后,才能和十八岁的克洛并驾齐驱——克洛死时就是十八岁,死后复活耽误了很多时间,不死人又无法成长,才给了黎恩追赶的机会。 不是这样,黎恩真不敢保证能追上克洛。 这还只是个人战的实力,如果是团队战,协同战,克洛和黎恩的差距更大。 克洛是全方位的天才,各种战场都能适应的全能型人才。 曾用狙击步枪,在奥斯本公开演讲的时候一枪贯通奥斯本的胸口。 在托尔兹读书时候,用的是双枪。 扮演c时用的是双头剑。 远中近全是a级游击士的水准。不限手段的生死之战,就算黎恩成为剑圣,也不敢说能稳赢克洛。 这样的一位天才,一旦有了防备,强如莱维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 偷袭不成,改言语挑衅吧,还被阿尔贝利西给拦了。 马克邦出手烧黑球最开心的就是黎恩,解气啊。 最后克洛溜了,黎恩虽然觉得遗憾,但也没有过多懊恼,借机先走一步。 艾玛三人则以薇塔为由,稍后脱离。 之所以这么做,是防止结社出现反复,虽然可能性极低,但莱维毕竟是结社一枝花,人缘好到几乎人见人爱,堪比黎恩在帝国的人气。 万一马克邦因为莱维跑了而欲求不满,有艾玛在还可以用传送术带人逃走,坚持到黎恩折返。 当然,这一手保险也没用上。 马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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