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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制度 (第4/5页)
指亩产粟15石。 《管子·轻重乙》河:“河淤诸侯,亩锺之国也”。这就是说,经过淤 灌的肥沃土壤,产量较高,亩产1锺,即亩产10石。 1石合0市石,折成后世,1市亩产粟1524市石,1市石粟重15市斤,即当时亩产粟2058市斤。 一家“百亩”,合后世市亩28 亩,则一家总收获的原粮相当于今市斤6750斤。 此世大夏,风调雨顺,各地都有地祇看顾,更有风雨之神,因此一亩能收获三百斤到四百斤粮食。 一百亩就是三万斤到四万斤粮。 按粮价十钱一斤计算,每岁产出怎么也能换到四五十万钱,折合白银就是四百两。 这已经是非常大的一笔收获了。 即便还需要交税,而粮价也有变动,这也是能让人眼红的一笔财产。 论收益稳定,堪比地球上现代的房地产。 稳定,保值,租出去就有收益。 在当下人眼中,两百亩上好的水田,就等于北上广的一套几百平的好房子,其价值实在不菲。 这等财产,放在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孩子手里,就连林正阳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也难怪族里会出手。 族里真不管不顾,早晚得有人动心。 不是每个孩子都是早慧,也不是每个稚子都是开挂的主角,能在群狼环伺的处境下保护自己和财产的。 正确的做法,反而就是林家这样,先收走田地,给予照顾,等其长大成年后再发还,并补上这些年的收益。 当然········有些话林正阳和林志清都没有说,心下都是很清楚。 制度虽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未必不会变味。 发还的田亩,肯定不是原先那些,两百亩田地,换个人来,或许拿到的就是一百亩中田、一百亩下田,甚至是一些不长庄稼的芦苇地、沼泽地······· “你先取童生,又成鬼仙,如今入道,又能建庙,我心里实在是欢喜·······几乎看到了我家兴盛时。” 林志清看着林正阳,越看越觉得欢喜。 他人过中年,又是族长,对族里一些故事了解得很清楚。 一般这种少年鬼仙,只会出现在名门望族府上,不是别的,是各种资源获取难易造成。 林家过去也曾阔过,兴盛时,这种人杰也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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