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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八章案中之案(三) (第2/3页)
杨前锋叫樊美花请来了县常年在河里打鱼、水性最好的两个人,他们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在樊一根落水处不远的水下捞到了一把斧子和两把砍柴刀,经过辨认,确定其那把斧子和一把砍柴刀是樊一根的,另一把砍柴刀是李照明的。回到县刑警队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樊美花在征得杨前锋和张丽华同意后把这事向他们队长作了汇报,案件的意外突破让两地的公安人员都感到很兴奋,并决定第二天共同提审李照明。樊美花按捺不住心情的激动,在向她的队长汇报后又把这事向她的老师朱副处长进行了汇报,朱副处长感到太意外了,因为他没想到性格火爆的杨前锋原来查案子还这么细心,得知后立即从市的宾馆赶到了县,晚在朱副处长的动员下,金水县专案组的人除了开车的,都被县的同行们喝倒了。樊美花的酒也喝多了,杨前锋临走时她硬拉着杨前锋和张丽华不让他们走,张丽华虽然酒喝多了,但她心里明白樊美花真要留的是杨前锋,她把樊美花拉到边说:“杨所长可是名花有主的人了,可不能太痴迷哦!”樊美花把手一挥说:“我……我知道,他老婆来过乡,长的很漂亮很能干,还是你们县见义勇为的女英雄,我只是很欣赏他,想多看他一眼不行啊!”张丽华知道她酒喝的太多了,笑笑说:“行行行,明天去叫他在我们队里等你。”樊美花抱着张丽华说:“好,那这么说定了。”杨前锋此时已经了车。这时县另外一个女民警过来拉着樊美花说:“让他们早点回去休息吧!我扶你回家。”张丽华了副驾驶室,坐在后面的杨前锋问她:“你们在那里嘀咕什么呢?”张丽华回头没好气的说:“到处沾花拈草,还不是为了给你解围。”杨前锋哈哈哈大笑着说:“我沾了什么花拈了什么草了,让你这么生气的说我?”张丽华切了一声说:“你又不是我什么人,我生什么气?”接着她又笑着说:“不管怎么说今天我给你解了围,可要记住这份人情。”杨前锋真拿她没办法,只好说:“好好好!我记住了。”第二天刑警队长亲自带着樊美花等人来到了金水县,在杨前锋和张丽华的配合下对李照明进行了审讯,审讯工作从午九时开始一直审到下午五时才终于撬开了李照明的嘴,并迫使李照明彻底交代了他的犯罪经过。原来李照明早发现樊一根和兰香的关系不正常,但他是一个很精明又死要面子的人,发现他们的情况后开始防着他们,担心他们背着他干那事,可一直都没有抓到过,两年前他发现他们一前一后从山砍柴下来,回家和兰香吵了一架,当时兰香死活不承认他和樊一根有关系,并且向他提出了离婚,李照明真的很爱兰香,一听她提出离婚吓坏了,向她保证以后不怀疑他们了,但要求她没事不要和樊一根来往,兰香只是讲的气话不是真的要离婚,再说她心里有鬼也原谅了李照明,但李照明一直对樊一根怀恨在心,很想把他打一顿可又打不过他,所以总想寻找机会报复他。那天潘村人追来,大家都吓的拿起自己的工具跑,由于李照明他们那几个人砍树的地点相对远些,所以跑在了后面,李照明慌乱把砍柴刀忘记拿了,跑了二十多米又回头去拿刀,这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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