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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遇见 (第3/3页)
周正则从她的手中接过那将她手指勒出道道红痕的塑料袋,温热干燥的皮肤短暂的相触。 从许有恩的视角,她能看见他纤长笔直的眼睫,在镜片后轻轻抖动。 许有恩忽然觉得耳朵热热的。 雪似乎大了几分,周正则的肩头发间都沾上了晶莹的雪屑,他走动时,那点雪迹很快融化,消失不见。 - 这么多年,许有恩早就摸清楚了自己的本性:颜狗。 交往过的男朋友里,没有一个不帅的。只要看上了,只要还单身,她向来主动出击。 但她的兴致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哪天看腻了,或者对方颜值下滑,她都能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去。 人送外号:帅哥杀手。 对此,许有恩毫不心虚。 至少在一起的时候,她还是真心喜欢他们—— 的那张帅脸。 考研这一年,不管是请求复合还是追求告白,许有恩通通不搭理,算到现在,她居然已经空窗一年多了。 这个周正则看起来很不错,个子高,皮肤白,都读到博了头发还多,嗯……鼻梁好像也蛮挺的…… 不对,男的但凡有几分姿色,总不会对自己的脸遮遮掩掩。 可能只是个氛围感帅哥。 许有恩如是想到。 然而这个想法很快在周六上午的组会被推翻。 周正则依旧穿着那件冲锋衣,在开始讲论文时就已经摘下了口罩。讲台顶上的白炽灯直直照在他漆黑蓬松的发顶,在眼下投出一片阴翳,侧过脸时,嘴角带着一点笑意,纤长笔直的眼睫与目光一同指向黑板。 不得不说,他长了一张极其符合许有恩审美的漂亮脸蛋。 导师与他说话,他便安安静静地听着,站得笔直,搭在讲台上的手指纤长白皙,覆着交错的浅色青筋。 冷静,温和。 许有恩忽然想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周正则:书卷气。 -------------- 朋友定制的文,一大早把我薅起来写,她还跟我说这篇她得是二作(点一首坏女孩给她) ╭(╯^╰)╮ 坏女孩和狗男人的故事,就此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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