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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亲爱的俞薇 (第3/3页)
她的乖巧懂事甚至察觉不到一丝脾气,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心性。 她是明白的,可却她无法指责乖得令人生不出一丝反驳的话的她,渐渐地她开始对她生出了厌烦,因为无法面对而选择避而不见,最后因为自己的懦弱亲手毁了这一切。 如果不是不顾一切嫁给他,以为嫁进爱情的理想真的存在,以为那次失误进医院只是难產而不是流產,以为昏迷中偷天换日得来的孩子是自己的孩子,或许她就不会在日后发现她那次动刀其实已经不能再生育,不会发现传宗接代这项习俗仍旧存在,而他寧可屈于父母的要求,也不打算告诉她真相,甚至选择了隐瞒。 可这又如何呢?即使最后的真相既丑陋又不堪,那又如何呢? 她唯一喊过的那个宝贝再也不会回来了,就算他们签了离婚协议书,那孩子也不会回来了。 她什么也做不成,没那孩子的爱,她什么也做不成。 事情经过了一月,隻身一人的她,待在空无一人的家中,一如那孩子曾经也待着的那样,灯只开了客厅这一盏。 离婚后她唯一的财產只有这栋房子,他们曾经住过的房子,那孩子待过的房子。房间的摆设从未变过,除了他的东西全收拾乾净全数带走了,那孩子的房间仍旧保持原样。 她常常去那孩子的房间,坐在地上哭,哭累了就躺在地板上睡觉,睡醒了就继续哭。 她不愿让自己活得太好,却也不敢就这么轻易死掉,她之所以这么做,仅仅是为了赎罪。她要将那孩子生前所有伤痛烙刻进自己的身体,隔开所有美好的人事物,让悲伤成为她戒不掉的毒,堕落在黑暗中背离阳光。 她会倾尽一生折磨自己来爱她,她会浪费一生直到肉体腐烂也要爱她。 这是她们之间的亲情,毫无血缘关係,却比任何人都还深的亲情。 一週后警方接获通报在某栋住户的房内寻获一具遗体,照现场推测死亡已有已有数日,尸体发出腐臭味,身上几个区块佈满了蛆。 死者是一名女性,从现场来看并未遭人偷袭或恶意刺杀的痕跡,死亡地点位于家中房内,经查证后发现死者所在的家中两个月前也曾出过一场命案,当时的死者是一名女学生,在离房间不远处的二楼楼梯口扶手间上吊自杀。 而这名死者刚好是她的母亲,被发现时横卧在女学生的房间内,死亡原因是许久未进食活活饿死的。 如此强烈的执念,在死者死去的同时,警方查获手里握紧的那封书信是来自女学生亲笔写的一封书信,也是女学生死后留下的,最后一封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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