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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Peace Keeper (第3/6页)
> 他领着三个队友离开酒吧。 「去哪?」 「车上有医疗喷雾,给你治一下肿。」 「为甚么?」总不是因为关心我吧? 「罗沙叫我照顾你。这样子被她看了,我又要被脑通讯轰炸个三天三夜。顺道把你载回去。」 「你要酒后驾驶的话……」 「白痴哦?车子有自动驾驶啦。」 - 二一四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在吴雪明借坐井上一行的厢形车回家之时。台北,松山机场,有一个万人迷刚刚抵达。 记者来了,就在机场门外。 万人迷的粉丝团也来了,被警察挡住,聚集在记者团的身后。 真要说的话,也不至于明星的程度。但是现代已经很少文艺活动,偶像团体也不多。公式化量產的「艺人」隔几个月就推陈出新,一个名称要累积起人气是很困难的事。 更何况来者根本不是艺人,只是个出身相对特殊的大学生,能够有名到让忠实粉丝前来接机,着实罕见。 他的冬季大衣下是一件高领毛衣,裤子只是牛仔裤。发型也没有特别设计,只是稍作整理的短发,甚至有点显乱。唯有快到眼眉的瀏海有花过心思,不会短得显傻,又不会长得邋遢。 他让人理发的时候,特意提出过要让自己看来爽朗一点。花的心思就只有这种程度。 奈何五官端正有致又完美对称,简单而言就是帅气。加上欧洲人的高挑身材。只需要让他在理发的时候对理发师稍作提醒,已经俊美得让人着迷。而且是不分性向地着迷。 行李只有被他单肩背着的背包。他已经很习惯在行政区之间旅行了。就算是上月球的开拓站探望母亲时,他也只需要这一个背包。 背包里面有电脑,有些衣物,各类文件和一把手枪。 保镖有提议过,让他把手枪放在随时能拿出来用的位置。 他这样回绝了:「没关係的。我相信你们的能力。佛雷德一直都有好好的保护我,不是吗?」他说得很温柔。 被他这样一说,保镖也不好意思再一直烦他。保镖也知道他说不要的事就是不要。他不是一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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