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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八章 没有人,比朕,更懂抄家! (第3/5页)
不能留印去官,陛下既然要他继续做下去,他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 “俞尚书与户部沉尚书联名上奏的奏议,朕没明白,俞尚书给朕详细说说?”朱祁玉看着俞士悦说起了最近的大明律例修改,纲宪九十六条,减掉了一条,户部下户多了一条。 俞士悦翻开了自己的笔记本,看了看才开口说道:“《纲宪事类》是吏治的关键,臣与吏部尚书王尚书沟通,决定削减一条,即收受美色并财货即定受贿,陛下容禀,这不代表此类桉件就没有处置,只是移到了《户令》一则,还是要受到处罚的,而且是人财两空。” “若是把美色并财货,既定受贿,那这美人便是物件,美人显然不是物件,有些人显然不是东西,那便不能说是受贿,而在《户令》中则是以无婚书纳妾处置,则笞一百二,抄没家产,流放烟瘴为准。” 朱祁玉听完之后,说道:“的确,有些人的确不是东西。” 大明纳妾是要婚书的,这是户令里的明文规定,而且民间以四十岁无子为限,大明这么大,大明律可能无法伸入大明的方方面面对纳妾事儿执行到位,可是这官员就那么多,执行到位,就简单的多了。 无婚书纳妾起步就是打一百二十鞭子,抄家还要流放,可比纲宪之内放到受贿那一栏里,惩罚严重的多。 归到《纲宪事类》的受贿中,美人是计价的,是物件,可是在《户令》里美人则是以妾的身份出现,这处罚就显得格外的合理。 沉翼俯首说道:“户部下户,无父不得落户,这是户部在百姓户籍上,多出来的一条,没有父亲,便没有姓氏,没有姓氏便是野人了。” “之所以这么做其实很简单,这是堵漏,之前势要豪右之家,无婚书纳妾,妾生子便可随意落户,以臣所知,江浙此风极盛,以不孝为三无后为大做遮掩,一家纳数十房妾室不在话下,这妾生子更是一堆又一堆,这日后,便都得有婚书才能成为有籍贯之人,才能考取功名,才能有路引,才能算个人。” “这其实是襄王殿下降袭制,宗室子成丁方可请名的延伸。” 沉翼的话过于直白,明明白白讲就是针对势要豪右之家的,若是大明这朝堂,谁跟势要豪右之家有仇,那便是户部,势要豪右把持生产资料,甚至是通过隐户控制人口,这是对大明税根的破坏,没有哪个户部尚书愿意面对空空如也的国帑,面对朝臣的唾沫星子,唾面自干。 朱祁玉认真的听取了刑部和户部的奏闻,点头说道:“朕听明白了,无婚书纳妾,可以抄家。” 大明皇帝提炼出了关键信息,都察院、刑部、吏部将这美人不算受贿,把这一条款移到了《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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