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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之见:两次抄袭引发的参案 (第1/3页)
一孔之见:两次抄袭引发的参案 --又有副标题曰:司马迁抄得,我抄不得? --又有副副标题曰:老板好骗,秘书难当! 湖北罗田周锡恩,字伯晋,名翰林也,之洞督鄂学所赏拔,为得意门生。 之洞督鄂时,锡恩由翰林告假回籍,之洞游宴,必延锡恩为上客,推重其学问文章也。锡恩纳族女为妾,周氏宗族,多人控告,府县不敢究案,上诉至按察使。时臬司为义宁陈宝箴(散原尊翁)亦深相延重,推为学人,故周族控告,屡控屡驳,案不得直。又授意罗田县知县,与周氏出名控诉者和解其事,伯晋之才人魔力可知矣。 光绪十七年,之洞五十五岁,两湖书院行落成礼,八月初三日,为之洞寿辰,鄂中人士,属伯晋撰文寿之洞,通体用骈文,典丽矞皇,渊渊乎汉魏寓骈于散之至文也。之洞大为激赏,祝文繁多,推伯晋第一。名辈来,之洞必引观此屏。时机要文案常州赵凤昌在侧曰:“此作似与龚定庵集中文相类。”之洞闻言,于暇时翻阅《定庵文集》,得《阮元年谱序》,与伯晋所撰寿文,两两比对,则全抄龚文者三分之二,改易龚文者三分之一,而格调句法,与龚文无以异也。盖阮芸台生平官阶、事业、学术、政治,设陆海军,皆与之洞相似,莅任设书院,刻书,门生满天下,又为之洞最得意事。 之洞阅竟,默然长吁曰:“周伯晋欺我不读书,我广为延誉,使天下学人,同观此文者,皆讥我不读书,伯晋负我矣,文人无行奈何,非赵竹君,尚在五里雾中。竹君博雅人也,厚我多矣。” 自是日与周远,几至不见;竹君遂宠任有加。伯晋假满入京,之洞无甚馈赠。值大考翰詹,文廷试第一。实则周锡恩写作冠场,阅卷大臣不敢列于一等,抑置二等中。盖鉴于套抄龚文之故,均有戒心,恐惹处分,伯晋可谓又被梅花误十年也。因此之故,伯晋积怨之洞,恨赵竹君更为刺骨。 伯晋刻《木芙蓉馆骈文》,刊此寿文。予友王青垞葆心,周门生也,劝其删去。伯晋曰:“《史》、《汉》有全篇抄人文字之例,何害?” ------我是信达雅的分割线-------周锡恩,字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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