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才子风云录_第一百一十三章 左文祥重设计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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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三章 左文祥重设计谋 (第2/4页)

br>    左文祥来到前面书房,儿子左东阁正在那里等着,丫环上茶后就避开了。

    “改变计划吧,虽然形势不利,但还不至于输掉全局。”

    左文祥叹息一声,跟儿子道出了自己刚想寻思的一套新的方案。

    “这……太激进了吧?”

    左东阁错愕万分,这计划好是好,就是太恶毒了,而且变数太多。他有些不敢相信,向来老谋深算,讲究长线战略的父亲,为何会产生如此的念头。

    “只能这样,一定要引他入彀中,然后死死攥住他。这是我送给你妹妹的大礼,也是去我一块心病,不然我死难瞑目。”

    左文祥说罢,一拳头砸在桌子上。

    父亲虽然打了保票,左羚的心情并未因此好转,她对父亲失去了信赖,当年他不是对母亲山盟海誓的吗,结果怎么样,还不是说变卦就变卦了。

    “妾生女。”

    她喃喃一句,胸中满是羞愤,浑身无力地趴在桌上哭起来。

    说大了天,嫡出还是庶出还是不一样,所谓嫡出就是正妻所生,庶出就是妾生。古时,“小老婆养的”是一句恶毒的骂人话,说的就是妾生子女,恶毒指数四星,仅次于五星的野种。

    在宗法制度里,家法大于国法,行规大于三尺法。即便在皇室,子女犯错,也是执行家法,由宗人府来裁定执行。

    明朝后期,由于文臣权重,皇室的一些案子也交由刑部、大理寺来审理,如著名的梃击案、红丸案、夺宫等四大奇案,多半也是不了了之。案子一旦与皇子、太子甚至跟皇上有牵连,根本无法正常审理、查办。

    在家法中,嫡出大于庶出,嫡长子大于其他子女,这就是自汉朝以来制定的嫡子、嫡长子制度。

    在一个家族中,最大的好处要给嫡出的长子,然后是嫡出的其他子女。等分完了才轮到庶出的子女,若是连妾室身份都没有的侍女所生,那就惨了。这是宗法制度规定的,家里的老爷也得照此行事。若家庭纠纷弄出案子,对簿公堂,判官也会按照这个制度判案。

    嫡出的可以吃肉,庶出的只能啃骨头。至于汤嘛,大家都有的喝,毕竟都是亲生子女。

    在家族中如此,成人要定亲时就更加如此。凡是议定婚事,对方都先要弄清楚是嫡出还是庶出,一定要嫡出配嫡出,庶出配庶出,否则就觉得吃了很大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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