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四章 (第2/3页)
是个女人而女人可以用作联姻,如果她是男人,才会被培养成接班人。 和玉恨自己是个女人。但既然生为女人,就要发光发热,把女人的特性发挥到极致。联姻?可以。她一开始接近灵均不是为了联姻,就是单纯地想睡他,后来探知到父亲的意思,就千方百计地留住灵均。现在,她和灵均顺利成婚,她想最应该感谢的就是叶秉文。如果不是叶秉文一直与灵均针锋相对,恐怕灵均现在还游走在花花世界,今天去找徐敏欣明天去找何耀欢。 哦,对,说起这两个戏子,和玉想起来那天何耀欢跪在她裙子下的那副惨样。何耀欢自从灵均入狱后就找到了新的金主,也是一个男人。和玉最讨厌同性恋,连杀掉一个同性恋都让她恶心。并且……何耀欢并没有来看望过灵均。这个卖屁股的不构成威胁。 所以她放过了何耀欢,没有放过徐敏欣。徐敏欣是一个很有骨气的女人,有种侠女的气概。和玉刚好看过她演的一部三级片,徐敏欣扮演被奸污的女侠,满脸精液,还要昂着头说:“你以为这样可以折辱我吗?放马过来!我不怕!” 没想到一个三级片还有种feminism的意思。 徐敏欣咽气时的样子和那部片子里别无二致。她瞪着眼睛,不服输,用沉默告诉她:你杀了我吧。 然后和玉就杀了她。 和玉从来都不怕拍打戏,所以即使她演技不好,导演都乐意赞她一句肯吃苦。这都可以归因于她的黑道的千金,从小就习惯了打打杀杀,她的哥哥教她如何用枪和刀杀人,教她被男人跟踪时该怎样应对,还教她被强奸时如何在男人最脆弱的时候反杀…… 谁知道长大后她只能去杀女人。 先是小美,然后是徐敏欣…… 哎,爱情啊。总是让人变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和玉深深地叹息。 如果可以,下辈子她要做一个男人,活得绝对比现在恣意。那时,武器不再是身体,而是手里的这把枪。 灵均早就忘记自己养过的男男女女,所有心思都放在兴安会的选举大会上。 秉文的做法已经触怒了许多人,可惜大多都敢怒不敢言,需要借势。和永是正经商人,瞧不上兴安会的清朝做派,如果可能他早就带人掀了兴安会的底盘,可是名不正言不顺放在兴安会这样古板的黑帮里是莫大的罪名,日后行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