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耽美文中的炮灰女配怎么办(民国1v2)_第七十三章 美人的请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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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美人的请求 (第2/2页)

抓奸在床然后要被抓去浸猪笼。

    上次见面,孙小姐的反应看起来不像是喜欢徐凤城的样子啊?难道是她演技太好、城府极深,按耐到现在才要动手收拾她了吗?

    到时她被众人撞见非礼美人,美人身上还有她啜出来的草莓印,证据确凿,百口莫辩,然后徐凤城就会对她感到失望和厌弃,那这样......倒也是挺好的。

    不,但是咱别用这么激进的法子啊!要拔掉她这个眼中钉肉中刺的方法很多,可以选个温和点的,比如甩给她几千大洋,然后让她滚离江城,她肯定立刻屁颠屁颠地把钱捡起来然后在孙小姐的帮助下有多远滚多远。

    现在这样,她可能会锒铛入狱耶,不行不行!

    “孙小姐,你放心吧,我根本不喜欢徐凤城,待在他身边也是被逼迫的,如果你喜欢他,我肯定祝福你们白头偕老永浴爱河,只是我被困在这里,可能需要你的帮助才能离开,等我成功逃离这里,徐凤城肯定会发现你的好来,之前都是被猪油糊了眼神才会看上我这个毫无背景微不足道的歌女,我这种山沟里出来的无知村妇哪比得上孙小姐你这样的大家闺秀呢,是不是?”

    樊琼一番发自肺腑的长篇大论,原本以为能得到孙新芳的认可,没想到美人一脸迷茫地看着她,连哭都忘了,脸上还残留着泪痕,不解地问:“这与徐少帅有何关系?”

    这问题问得,孙小姐真是装傻的一把好手啊!

    她总不能当面戳破孙新芳的诡计,直说:因为你为了嫁给徐凤城于是打算要陷害我,但我其实是无辜的所以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不如你直接把我丢出江城吧!

    这种话,她怎么能直说呢?这种大小姐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面子,她要是直接戳穿,也太不给人台阶了。

    真难办。

    樊琼心思转了转,决定走关怀同理、知心姊妹的路线,“我明白,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没有哪个女人能接受自己未来的丈夫与其他女人厮混,孙小姐不必忌讳这样的情绪和想法,我也是女人,都能理解,不会责怪你的。”

    孙新芳算是听明白了樊琼的意思,有些哭笑不得,敢情她以为自己是喜欢徐凤城的,要赶走她这个“勾引未婚夫的小情人”。

    甚至似乎......还有点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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