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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与西装 (第2/2页)
中去去和陆振洋喝茶,食客多,点心迟迟未上。 他和她搭话:“早上去逛街了?” “没,去试了两身旗袍。” “旗袍跑到香港做?” “你不懂,”芝良给他解释,“旗袍也分类型。比如旧上海二十年代的款式,拽地,平裁,不收腰。香港有自己的港工旗袍,收腰,服帖,裙长刚过膝盖,在五六十年代才兴起。” “那你喜欢的花样年华,张曼玉的旗袍,就是所谓港工旗袍?” “孺子可教也,”芝良笑,“是的。” 兴致上来,她又补充:“很有趣的。二十年代,小姐太太们摸几圈麻将就打发日子了,穿着拽地的旗袍自然不碍事,到了五六十年代的香港,大家都兴出去找份工做,要利索,要效率,自然要把旗袍裁短。” 陆振洋说:“西装就没那么多事,不变的衬衣外套。” 芝良听着这话,手一颤,茶水泼出来。 “你怎么说出这样蠢的话?”她皱眉凝视着他,“你们永远都是能出去做事的那个,自然从一开始,衣服就是利索的。” 陆振洋这才反应过来,忙跟她道歉:“是我没想到。” 又添一句:“的确是蠢话。” 芝良好心情被扫了大半。男人啊,到底只是男人。 就好比,陆振洋,读过些书,不会说出 “男人就没缠小脚这么多事,”但在更细微的事情上,比如西装,比如旗袍,他就又没有意识了。 芝良开始审视自己对他的感情。或许太投入了,便生出许多的期待。 突然有些恨他,继而又有些恨自己——因为她依旧想和他发生点什么。 如果只有性,如果只是性,芝良想,把感情都抽出来,或许,她就不会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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