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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没想到,他只是看杂志看呆住了,顺便一说,那本杂志是大名鼎鼎的《playboy》。 没见过世面的檀宁异常认真地翻了一页,大概是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般尤物。 檀宁人生里的第一双皮鞋是菲拉格慕,那牌子的名字也是檀宁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是檀宁生日那天,谢缙妈妈送的:“这个很适合你。” 那天,檀宁在谢缙家吃饭,为他庆祝生日,但没有人提“生日”两个字。 谢缙送檀宁出门时,给了他一个信封:“我舅舅给你的补习费。” 厚厚一沓。 “和你前一阵子的失业金,明天开始,你有新的工作了。” 檀宁收下了。 那天开始,檀宁不再是穿着烂帆布鞋,在球场上,运球上篮的少年了,他已经半只脚跨入成年男人的亚马逊森林。 檀宁还没毕业,已经很习惯,穿着西装皮鞋,为谢家做事。 那日,他和谢缙拎着两个大旅行袋,一道到城中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找谢缙的舅舅。 行政套房里,已经有一堆男男女女在喝酒。 一脸稚嫩的檀宁,跟着比他脸熟一点的谢缙,在众人的疑惑的目光之下,走进行政套房的房间里。 谢缙的舅舅还在跟谢缙地声交代着什么,檀宁有些无聊了,走到房间的窗前,往下望。 半个繁华的城市,就踩在他的脚下。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有钱人,要把酒店盖在城区,为什么人喜欢高楼,因为当你站在某个高度往下看的时候,会有一瞬间恍惚,恍惚觉得自己在整个城市拥有一席之地。 很多年以后,檀宁在想起那个瞬间,才明白,那个感觉,就叫做——野心。 此时,外头响起隐隐的音乐,有人来敲门进来:“还不开始吗?” “你们可以开始了。”谢缙舅舅这么说。 檀宁坐在沙发边,不知道开始什么。 “他们两参与吗?”那人把目光投向了谢缙和檀宁。 “他们不玩。” 对方有些失望地走了出去,檀宁看谢缙的脸上露出一丝暧昧的微笑,望向他:“你是不是想玩?我可以成全你。” “我没有。”他不知道玩什么,选择否认比较好,而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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