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5 (第6/16页)
多套的房子。 一天晚上,检察院的几名法警敲开了冯春玫的家门,开门以后,看到几个身穿制服的警察,冯春玫心里惊恐的扑通乱跳,就问,为什么来抓我,我犯了什么法?那法警给她展示了逮捕证,就说,你跟我们走一趟,你犯了什么事自己心里清楚,到了检察院以后你就知道了。法警给她戴上手铐,在她家床铺底下搜出来现金,清点了一下,约有100多万。 在审讯室中,面对审讯人员,冯春玫玫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她说,我没犯法,第一,这是为了帮助农村抗旱,第二,我拿的钱是别人私人给的感谢费不是公款。于是检察人员将法律读给她听,告诉她,她是作为一个国营企业的公职人员,你这个行为就是实际上犯下了受贿罪,否则为何不敢公开存入银行?何春玫说,我不懂得这个法呀,我就知道自己做的是好事。审判人员说,法律是无情的,你的所有的受贿的证据我们都已经掌握了,你还是全部坦白,争取从宽处理吧。 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证据也很充足,于是很快就被检察院提交到法院进行了审判。在法庭上,冯春玫坎坷不安地等待着对自己的宣判,审判长宣判,被告冯春玫利用自己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低价出售石油制品给多家公司,换取这些公司的高额回扣,达到125万。受贿金额十分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x条x款,判处罪犯冯春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冯春玫听到这个判决如五雷轰顶,当场昏倒在法庭。这个消息一下震动了江城,经媒体报道,形成了震惊全国的一个巨大案件,人们纷纷转告,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演员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不久,就栽倒在贪污受贿的泥潭中。 冯春玫依照法律提出了上诉。 高级法院对这个案件也是很审慎的,审核长达一年多。最终,法律还是无情,宣判维持原判,执行死刑。 在宣判最终结束时,冯春玫反而显得十分地淡定,或许是已经麻木了。她有一年多没有剪头发了,长发一直垂到脚跟。她穿一身红色的连衣裙,就这样走上了刑场。整个江城都震动,认为她死得太不值得。究竟是时势造罪犯还是罪犯造时势,人们心里也都清楚。妈妈周白莲忍受不了如此巨大的打击,一夜之间就一病不起。半个月后就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十八 深圳的何胜亮通过新闻知道了冯春玫的悲剧,十分震惊,打电话问过江城的亲友,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他心想,春玫呀,春玫,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进入这个经济商业的行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你走错了路,但是,若不是这个社会环境,你也不至于落到如今的田地,实在是惨痛啊! 他继续在深圳的打拼生活,在工作之余继续经常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