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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罪犯vs女狱警(五) (第3/3页)
/br> “李姐,吴晴怎么了?” 身体比思想先动,在刚刚决定破例询问一下的时候,她人却是端着餐盘已经走到了几人面前。 “小张啊,来坐。”李姐看到张沫沫,更加重了倾诉欲望,招呼人坐下后,便从头至尾又为对方讲了一遍。 说起来也是李姐与同事有些疏忽了。 原是上午放风时,李姐没发现区域内没有狱警,又因为有事离开了一会儿。 回来后便看到张沫沫与同区域放风的重刑犯发生了冲突,不仅将人胳膊打断。 还踩在人脖子上,看起来想要下死手。 第二次说起,李姐仍旧心有余悸,若非她回来的及时,拿着警棍将二人分开,后果不堪设想。 一个毒枭,一个因为小冲突就会随时取人性命的反社会人格罪犯。 虽然在普通人眼里,死不足惜。 但法律是会公正对待每个人的,只要没判死刑,便证明犯人罪不至死。 一旦犯罪便处于死刑虽然可以杀鸡儆猴,进一步消减犯罪率,但也会被有心之人利用。 若是冤假错案,便连渺茫的沉冤得雪希望都没有了。 有一句说得好,严明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束缚着每一个人,却也在保护着每一个人。 “那队长是怎么处分吴晴的?” 张沫沫听完李姐的讲述,好似在听其说别人一样,跟她印象中的吴晴根本对不上号。 温和无害,未语先笑才是她认知中的吴晴。 是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其性情大变,还是这才是对方真面目? 如果是前者,那这个因素,会不会是她造成的? 想到前一种可能性,张沫沫有些心慌意乱。 “还能怎么办,按照规矩关吴晴半个月禁闭被。” 一个无期犯人,在没有造成新的死亡发生的情况下,不会再次走司法流程,加重判处死刑。 闻言,张沫沫松了一口气。 PS:这波啊,叫借别人的苦肉达成自己目的之计,简称苦肉计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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