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烈(SC,1V1,黑道强取)_10、人不是物品,捡不回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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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人不是物品,捡不回来。 (第2/3页)

透过朦胧雾水去看偌大的庄园。静谧到诡异,他清理了所有可能暴露自己身份的人,可依然不能安心地站在这里。

    因为他是常朔,所以可以拥有现在的一切,但如果他不是呢,又会怎么样。

    四天了,每夜入梦的人会都追着他。藏在她手心的小馒头,吹在他伤口上的温热气流,在他身下敞开的身体,还有她站在车后时的绝望哭泣。

    这些只有她会做,并不为了他是否是常朔。

    所以他清醒后越发后悔,那天为什么要扔下她。

    “和我出门。”

    男人冲出房子大门,看到他的第一个人愣了愣,低下头并不敢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只顾紧随其后。

    已经快到凌晨,常朔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随意套上的,发丝随着走路带起的风散乱,目视后视镜的目光猩红炽热。

    “一个人,不吃不喝能活多久。”

    开车的人不知道他心中所想,摇了摇头。

    “能活四天吗?”

    那人更不敢回话,因为答案必然是否定。

    几辆车子在黑暗中疾驰,旷野公路僻静无光,车灯短暂照亮两边,行到一处低洼处时常朔眸光一冷。

    道路一边是三三两两的墓碑,零落又凄凉。上面挂着些极其艳丽的纸花,和墨蓝夜幕下的荒凉野地对比鲜明。

    放在腿上的手蓦然曲起,修长的指节边缘青白,犹如落在心尖上的积雪。

    “少爷,到——”

    不等司机说完男人就跳下车,伫立在夜幕中的小楼幽静,东方现出微明,黑漆漆的窗子和门洞已经不比夜晚时阴森。他凝望了几秒,没从里面听到任何声音。

    脚步仿佛灌了铅,他生怕看到屋里有他不愿意看到的画面。踯躅了许久才进去,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却没看到人。

    地上有些残破的衣服碎片,还有被拖拽过的脚印。

    这个地方在外人看来并不吉利,除了他之外也只有一个人会来。

    -

    云市有条街,白天静得难寻人迹,到了晚上却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各种迷乱的灯火缭乱着人的眼睛,男人的办公室只燃着一盏小灯,厚重的房门和窗帘隔绝了光和声,乱世中的福地,安静清幽。

    “叩叩。”

    门被敲响,男人英眉蜷缩。一个穿成侍者模样的人说了几句话,他便捏着眉心起身下楼。

    才一会儿不见的大厅面目全非,沁着酒液的各色玻璃碎片,被灯光一打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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