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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赶集 (第2/4页)
,颜色却纯净,像草原雨后初晴的天空。 柳望舒在一旁看着,忍不住打趣:“二王子这是……看上了谁家姑娘?以你的身份地位,提亲岂不是轻而易举?还需要送礼物吗?” 阿尔德侧头看她,眼中闪过一丝她看不懂的情绪。他将簪子收进怀中,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淡淡开口:“草原上的婚嫁,不像中原那般繁琐。” 他牵马继续往前走,柳望舒和阿尔斯兰跟在一旁。 “若两情相悦,男子会送女子一件贴身之物——可能是匕首,可能是马鞭,也可能是首饰。女子若收下,便算定情。”阿尔德声音平静,像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之后,男子会请族中长老去女方家提亲。聘礼不拘多少,但一定要有九样东西:一匹骏马,一张好弓,一把弯刀,一套鞍具,一顶新帐,九张羊皮,九袋盐巴,九坛马奶酒,还有……一颗狼牙。” “狼牙?”柳望舒好奇。 “狼是草原上最坚韧的生灵。送狼牙,是希望新娘如母狼般护佑家庭,生养勇猛的子孙。”阿尔德顿了顿,“婚礼在月圆之夜举行,新人要共饮一碗掺了彼此血滴的马奶酒,对长生天起誓:生同衾,死同穴。” 他说得简洁,柳望舒却听得入神。原来草原的婚俗这样质朴,又这样庄重——没有三书六礼,没有十里红妆,有的只是与生存息息相关的聘礼,和对天地最直接的誓言。 “那……若是可汗,或是王子娶亲呢?”她问。 “一样。”阿尔德道,“只不过聘礼更丰厚,婚礼更盛大。但核心的仪式不变——共饮血酒,对天起誓。”他看了她一眼,补充道,“这是阿史那部的传统。有些部落,比如西边的葛逻禄,还保留着抢婚的旧俗。” “抢婚?” “看中了哪家姑娘,直接抢回帐篷。三日内若姑娘愿意留下,便成婚;若不愿,男子需亲自送她回家,并奉上双倍赔礼。不过这些年,这样的旧俗越来越少了。” 说话间,阿尔斯兰忽然拽了拽柳望舒的衣袖:“公主!看那个!” 不远处的地摊上,摆着几个木制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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